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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即将开展“迎新年,刮刮乐豪礼大放送”回馈活动

  为了感谢广大彩民长期以来对刮刮乐彩票的喜爱和支持,咸阳市福彩中心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迎新年,刮刮乐豪礼大放送”回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

  二、参与本次活动的票种为:

  20元面值 :喜从天降、幸福宝藏

  10元面值 :节大欢喜、招财进宝、蘑菇大战、赛马、加油加油、巅峰对决

  5元面值  :点球大战(百发百中)、发奖金(5元)

  三、中奖条件

  1、本次回馈活动的参与者需年满18周岁。

  2、参与本次活动的中奖彩票必须在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由销售站点扫描枪兑奖确认后方为有效彩票。

  3、本次回馈活动期间,凡在咸阳市福利彩票销售点购买从市福彩中心出库并参与“迎新年,刮刮乐豪礼大放送”回馈活动的刮刮乐彩票,中奖金额为1000元的单张彩票,在中得相应奖金的基础上再奖励现金1000元。

  四、兑奖办法

  1、符合本次回馈活动参与条件的单张中奖彩票只限参与一次活动。

  2、本次回馈活动采取彩民在哪个站点购买,必须在购买站点兑奖的结算方式。

  由销售站点对中奖彩票进行扫描,确认中奖后,由中奖彩民在中奖彩票背面签写姓名、联系电话并向销售站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销售站点填写中奖信息登记表并向中奖彩民兑付“迎新年,刮刮乐豪礼大放送”回馈活动奖金,中奖彩民签字确认。(必须使用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

  3、本次回馈活动结束后,市直销售站点向中奖人兑付的“迎新年,刮刮乐豪礼大放送”奖金,由各销售站点业主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在市福彩中心结算。

  县市区销售站点向中奖人兑付的“迎新年,刮刮乐豪礼大放送”奖金,由县市区管理站2016年3月11日至3月31日期间统一在市福彩中心结算。

  结算时需提供中奖信息登记表及中奖彩票。

  4、对于不符合本次回馈活动参与条件的彩票,市中心将不予结算。

  5、如出现票面残缺、兑奖区兑奖符号损毁或修改,保安区残缺经扫描无法识别的彩票均视为无效彩票,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五、全市站点奖励办法

  1、活动期间销量合计(1-2月)前30名的销售站点,各奖励现金2000元。

  2、活动期间销量合计(1-2月)达到6万元以上(含6万元),且较2015年11月至12月销量之和相比,增幅排名全市前30名的站点,各奖励现金2000元。

 

咸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