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关爱困难家庭妇女社会责任,贯彻福利彩票人民属性、国家属性、公益属性,在2021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福彩圆梦·关爱农村困难家庭妇女”活动。活动事项如下:
一、活动名称
“福彩圆梦·关爱农村困难家庭妇女”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妇女,具体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申报:
1.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的家庭困难的留守妇女;
2.脱贫监测户中的家庭特别困难或患有重度残疾、重病的农村妇女;
3.脱贫边缘户中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妇女;
4.其他家庭困难的农村妇女。
三、资助资金来源及标准
省级福彩公益金150万元,资助人数1500名妇女。每人1000元标准。
四、审批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妇女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初审并公示后上报各县(区)民政局。
2.各县(区)民政局与本级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上报至市民政局和财政局。
3.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后,将各县(区)申报表和汇总表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4.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规定程序将资金下拨到市、县(区)财政局,市、县(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本人账户。